找回密码
 入住天佑斋
载入天数...载入时分秒...
搜索
查看: 518|回复: 7

[灌水] 男子因失意勒死男孩 磕头请原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18 13: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乐乐叔叔举着孩子遗像,指责凶手丧尽天良。

" ~& ^6 r  \# D* |0 v  连勇是家里唯一的男孩,经过努力,他取得北大 法律本科学士学位,并开始在北京工作、创业。然而,在经历了被女友抛弃、创业失败、司法考试落榜等一系列打击后,已是而立之年的连勇失控,将不满情绪发泄在11岁男孩乐乐(化名)身上。在将孩子残忍杀害后,连勇进而又以绑票名义向乐乐家人索要15万元。
' p  i3 T" l- s7 T1 z4 _2 X) m9 @
9 G& N; G5 z, `  昨天上午,连勇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在市一中院受审。面对被害人家属,连勇双膝跪地请求原谅,乐乐母亲也跪在法庭上,要求凶手偿命。6 G  `) u; ~- m) W6 X/ s! |+ Q
6 A. r# j. b! p7 H) d
  ■庭审现场
  公诉人建议判死刑
  检方指控,连勇于去年11月14日下午5点多,因琐事迁怒于11岁的乐乐。他将乐乐骗至昌平区回龙观镇定福黄庄村租住房内,先是殴打乐乐,之后用绳索将孩子勒死,后将尸体掩埋。此后,连勇又敲诈乐乐家人勒索15万。连勇涉嫌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

" U* ]2 S, k$ L; h4 J
  公诉人郑重建议法庭对他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 s2 e) Z, I( |- c* ~% n
  学法律的连勇表示非常惭愧,愿意接受法律的任何处罚,“我之前做的不是人该做的事,如果我有幸活命的话,我会做一个人,会彻底地改造;如果我还能出来,我会给乐乐的父母养老”。
6 Y" o! E7 @9 E, ]$ b( ]
乐乐母亲跪地,求判凶手死刑。
     村里娃获北大学位
" d9 W+ M5 R! z3 ]' Y  连勇的老家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于集镇连海村,出生于1981年,还有三个姐姐。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孩,连勇从小备受家人关爱。  [0 K+ M+ M: q$ G
/ z: W' C  L9 a' Q
  “我的成绩一直很好,我以及我的家庭,对我今后的社会地位和个人发展,都有着很高的期待”,连勇说,在考取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并完成本科学业后,他又通过自学考试,拿到了北京大学法律本科学士学位。
+ p! o/ P) _' Y3 z% i8 g, ]8 i4 b1 e0 t; X. D
  2006年,连勇在完成学业后,先在一家房产公司就职,一年后,又跳槽到一家规模更大的IT企业工作。当时,连勇对自己还是很满意的。
1 U2 {! Q/ U/ N" E7 z8 ?% s/ Q5 T
  与女友分手压力大
3 K+ P# d  D2 @" J5 o7 x  工作几年后,连勇和大学时期的女友开始谈婚论嫁。然而,女方家提出的买房、买车、彩礼10万、通过司法考试等条件,压得连勇吃不消。几乎与此同时,因单位工作变动,连勇决定辞职自己创业,从事中小学生辅导行业,但收入很不稳定。2009年9月,连勇在司法考试中失利。不久后,女友提出分手。3 N: S6 S" N  l

2 C5 }0 B+ ?; f6 H8 o  “我的情绪开始变得很容易冲动,经常想不开,我感觉自己在这个社会上没有被承认,对比上学时的光环,我感觉心理落差很大,整个人变得不是特别正常了”。连勇说,原本他每周都要给家里打电话的,但与女友分手后,他切断了与家人的联系,“我是个很内向的人,感觉无人可以倾诉,精神压力非常大,经常整夜失眠,这种压抑的情绪在我的心里沉积了好久”。
& S4 l1 ~  F; R: c; }: b
( z  B3 s3 \. o& z, r# c
连勇跪地,求原谅。
  被撞一下就杀孩子
; {/ k4 m- Z* J+ T% b- p5 ^, V  去年11月14日,500元每月的房租,已令连勇无法承担。他出门想到邻村找一间更便宜的房子。在一条胡同里,几个孩子正在放鞭炮,其中一个孩子奔跑时撞上了连勇,头也不回地跑开了。那个孩子就是乐乐。1 n) c* e0 |8 @. `

" F  ?8 T7 z* K7 r( |- T9 n* n! h5 y( w  “任何人都能欺辱我,连一个这么小的孩子都不把我当回事”,连勇说,在事发前一天,他因不小心碰到一辆车的反光镜,被人骂了一顿,还险些挨打,种种不顺心的遭遇令他心情复杂,他决定不找房子了,要回去找那孩子,“他必须跟我道歉”。
' E. w5 C; n% w, B! M& h  w& @2 W' h6 q- y9 c" ~
  大约一个小时后,连勇在昌平区回龙观镇定福黄庄村一家饭店门前,发现了乐乐。
, q$ J4 ?" d- V$ ~- |, n  v  连勇对乐乐说:“哥哥家有两只小乌龟,你想要吗,想要就去哥哥家拿”。就这样,年仅11岁的乐乐被骗到了连勇位于定福黄庄村的租住房内。) \. \' q, o# m: ?0 A! |) }

) g, v% {0 W5 O# C% t3 d: p& m  进了家门,连勇质问乐乐,“你是不是撞我了?你撞我是不是不应该?你是不是应该跟我道歉?”乐乐称自己不记得了,连勇大怒开始打孩子。乐乐被吓得大叫起来,这也让连勇感到害怕,他怕别人说他欺负小孩,于是顺手拿起身边的一根跳绳,勒住小孩的脖子……事后,连勇到附近的小树林里呆坐了两三个小时。次日,连勇将尸体埋在沙河北大桥周边一段城铁桥下。, n& H( b1 c$ k) R& M4 |! k7 _
( k& k; P2 _! i8 E7 Z
       杀害孩子敲诈家长) k# e( p1 r! k, r# U2 I. q: ^
  “我杀了人,反正也是死,干脆弄点钱,就算是要跑,也需要钱”,于是连勇拿出一张A4纸,在上面写下“想知道孩子在哪里,发送短信到158****1779”,并将纸贴在了乐乐父母经营的连锁超市门前。  o1 z" v. X! i- S' z& _* Q
2 Q& ~+ K. F  `9 {6 N
  很快,乐乐的家人发来短信,询问孩子的所在。连勇在短信中告诉对方,“你的孩子在河北,很安全,请放心,你打算用多少钱换回你的孩子”、“警方是帮不了你的,我要15万,拿到钱后5个小时之内,我会让你看到孩子”。最终,乐乐的家人同意给钱,双方约在昌平区满井桥附近见面。% H! y8 }" L. I" x* _

1 _: H: D7 w9 U. C- B+ P0 s8 z, e  去年11月22日,连勇在等候乐乐家长时被警方抓获。
9 [" }5 y$ {2 T! |  双方同下跪谅解或偿命# B8 w5 ?: H0 U! r/ D" J9 E
  连勇个子不高,白净,戴黑边眼镜,书生气质。在他被带上法庭的一刻,乐乐的多位家人蜂拥而上,大声谩骂着要动手打眼前的仇人,法庭秩序一度混乱。
/ c. o9 q1 {' {$ z( S( K9 `9 _$ ~5 a' G/ i7 ~% U
  乐乐家人出庭时,带着孩子的遗像。据了解,和连勇一样,乐乐也是家中唯一的男孩,母亲在40岁时生下了他,属于老来得子。如果乐乐还在人世,3天后将是他12岁的生日。
: i) F( x0 U( N' k5 j8 Z
4 d" m, {2 i( c  |  尽管连勇多次表示尽力赔偿死者,他的律师向死者家属鞠躬两次,希望他们可以给予连勇一个重新做人回报社会的机会。但乐乐的家人态度坚决,乐乐爸爸大声说:“我们不要你的钱,我们要你死。”乐乐妈妈则跪在法庭中间,高举儿子的遗像,“多么天真可爱的孩子啊,我们要杀人者偿命”。
0 \7 P0 O7 D; l& e. R* L$ D- J1 w6 a# u6 J# e
  连勇的父亲坐在旁听席上,双手紧握,始终未发一言。连勇的姐姐则在连勇被带出法庭后,跪地向乐乐家属道歉。
6 z/ C# Z) W6 d! y) t0 p& q' c& O4 ~, J4 J
  乐乐家人说,事发后,乐乐父亲瘦了几十斤,家里的超市也转租给别人,虽然提出了70余万的民事赔偿,但是一家人并不是为索赔,他们只希望凶手伏法。$ ]/ a0 s: }4 B0 Z
9 Q5 Q& E& X' P, V1 @" ^! 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18 13: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18 14: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扭曲的现实,变态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18 15: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心理变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18 17: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18 18: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18 18: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18 18: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七星夜 于 2011-6-18 18:51 编辑
* p. ^& i& S# j" C5 P/ S5 V5 }! [3 S9 c: X7 A) R& ?
坚决绳之以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天佑斋微信小程序

QQ|手机版|小黑屋|西南交通大学 - 天佑斋 ( 蜀ICP备20015072号 )

GMT+8, 2025-1-16 10:11 , Processed in 0.046757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