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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 22: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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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酷熊 发表于 2011-3-3 22:10 7 n. X$ s a) a& Q3 B& v& R4 y
新婚姻法说什么了???
% g% v& K5 Q7 [0 [4 c- }之前的法律对于离婚时的房屋产权问题是这么来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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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_5 @8 f1 j6 p9 c: I" p& j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d4 t% i( m4 m" _, z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 ~4 p. ]) _0 h' J* G0 M O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9 W; m( U# k8 w4 W
9 |# H5 |6 ~. E" ]/ N 以上的规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执行起来的时候,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来的房子,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就要分给女方一半?现在房子是一户人家的主要财产,如果要一分为二,那么唯一办法就是把房子卖了,但是卖了房子你就永远买不起了。正是因为类似的争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 " D; N" O+ d E" d# f* P$ {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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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W: a3 A2 c5 K6 u) u. R" f5 p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8 T0 z3 Y0 G" V( p# }3 H \; Y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5 M% b1 i' {$ G/ y- o1 ]3 t7 Y9 Y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3 l {- i" Z U) b" u, c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7 S' [+ O$ k$ U8 ?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5 y+ u3 n3 c2 P0 \+ I: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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