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harpwind 于 2010-11-9 14:4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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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第七节 无聊的时候我喜欢在校园里到处乱走,在不大的校园里,充满了各种各样让我觉得新奇的事物。去食堂吃饭,有个瘦高个男子在门口摆地摊卖书,此人穿一件脏兮兮的衬衫,戴酒瓶底般厚的眼镜,蹲在地上将头埋进两腿看书,每次有人经过时,他先抬起都颗蓬松的脑袋,然后45度角朝上射你一眼。看你只是经过无心购买,失落的眼神马上垂下去,脑袋重新埋回两腿间。我想象此人会不会了是我们学校的毕业生,由于专业不好找工作,或者由于爱好文学,乐于传播文化才到此摆摊的。同时天涯读书人,出于恻隐之心,加上我本身也是爱书的人,我路过书摊便蹲了下来,并庄重地上前一阵翻阅.最后一时冲动善心大发地买了一本《余秋雨全集》,书很厚,但纸张不太好。 “这本多少钱” “十块。” “能不能优惠点?” “同学,这是实价的,这是在学校卖才这么价,你看这么厚一本。外面可没这么便宜。”眼镜男的语气很平和,态度很真诚。 出于对落魄书生的同情,我很爽快地付了钱拿了书。回来细看,发现别字连篇,段落还不连贯,才知道这是盗版的,之前在小镇上我还没见过盗版书呢,在这真是开了眼界。后来我在校外的书摊上,遇上类似的《余秋雨全集》,卖书的中年妇女开口要八元,看我要走还追着我说可以再便宜点,这话把我气得半死,从此我明白做人不能心太软。 去食堂吃饭,看到很多的女孩子,而且因为食堂拥挤,排队的时候,可以近距离地观看。这里的女孩衣着都很时尚,花枝招展,有些还染发烫发的,化着或淡或浓的妆。偶尔几个漂亮的走过身旁,像春风一样拂过,沁人心脾。 吃饭的时候,食堂总是人满为患,常常找不到座位,于是不得不和陌生人面对面吃饭。这样也好,可以细细地瞄一瞄,全场有没有单身独坐的美女,然后端着餐盘神色泰然往人家对面一坐,眼下美味可餐,眼前秀色可餐。这真是个多功能的餐厅。 每周五晚上,镜湖边的草坪上聚集着一群陌生的男男女女,有时还会有一两个老外,这是别开生面的英语角。我和胡候第一次去时,都不好意思开口,学了这么多年,我们的口语水平还停留在“how are you ,nice to meet you”的水平。到那里一看一听,觉得多数人其实也挺蹩脚的,中国人和中国人说英语,说着说着就夹入了中文。有一次,我斗胆去搭讪了一个美国老外,以“how do you do”开场,接着断断续续结结巴巴地聊了两句,实在太难堪了,“can you speak Chinese?”我靠这句救了场,对方回了句“yes”。我如释重负,随后对方用流利的中文和我聊了起来,他说他是哪个州的,乔丹就是他们那个州的,而且和他一个大学的。我满脸羡慕地抱以微笑,英语角变成了中文角,我们实在不好意思多聊下去了,最后草草收场走人。 英语角出来,夜色已经很深了,十一点多,不想回宿舍。我和胡候便决定绕镜湖走一走。第一次这么晚走那里没有经验,以为这么晚了,以为这里的夜晚会静悄悄。可一切出乎意料之外,我们一边走一边旁若无人地聊天,可谁知竟引来身边一路的尖叫声,伴随着窸窸窣窣的摩擦树叶和草地的声音, 两个两个的身影接二连三地从地上爬起来,有的还小声地嘟哝到:“他妈的是不是同性恋啊,这么晚还在这晃悠。”我俩显然成为破坏这里秩序的侵入分子,我们自知罪孽沉重,就赶紧加快了脚步,随着我们越走越远,一路上惊叫连连,真是惊心动魄的一幕。从此我再也不敢晚上去镜湖。 镜湖出来,校道边的玻璃电话亭边,竟然还排着长长的队伍。很多人第一次离家千里,独自生活中遇到的磕磕碰碰,总想找人诉说,而对象总在远方。于是电话亭旁夜夜都是长队,队伍里的人们表情淡漠,眼睛无助地望着前方,像是朝圣的僧人,静静地等待着属于自己的时分。从旁边经过时,总能听到一些女孩轻微的哭声。这思家的情绪,如怨如慕、如泣如诉,让人心疼。 日子一天天过去,新奇的渐渐化为平常。 不知不觉期末考试临近了,再松散懒惰的人,也知道这个时候应该用功一把了。图书馆的自习室空前地抢手起来。胡候依旧日日早起,这我们已经习惯。可不习惯的,我们宿舍的葛春最近起得特别早,几乎和胡候同时起起床。天还是半黑半亮时他就摸索着起来了。然后拿起脸盆乒乒乓乓地去洗漱。然后我们在睡梦中,听到他和胡候在门口的窃窃声:“收拾好了吗,走吧。” 这家伙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勤快了,虽说备考,但也不至于这么玩命吧。直到我去自习室找胡候,才发现,葛春的身边,围坐了四个女生。正是方瑜他们宿舍四个。我终于恍然大悟。男女搭配,学习不累,共同学习共同进步,这是多么高尚正直的理由。 很快李洋也得到这个消息,他马上殷勤地跟葛春说, “老葛,这四个你也消化不过来,要不兄弟帮你分担点任务。” “什么消化不过来,我们只是一起上自习,相互监督促学习而已。”葛春一本正经, “哥们,我也想努力学习,想和你们一样相互督促,你看怎么样。”李洋厚着脸说。葛春沉默起来,一脸严肃,在心里盘算着什么,有点犹豫不决。 “这样吧,明天我来替你们占座好不好。”李洋亮出杀手锏。最近天气寒冷,大清早天天吹冷风,葛春实在是有点冻怕了。他终于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不过我告诉你哦,你可不要骚扰人家哦,人家是来学习的。” “那是当然,你看我是像是那种人吗?”李洋满脸堆笑。 “我觉得挺像的”葛春冷冷地说。 第二天早上李洋把闹钟定在六点,当他摸着黑把胡候从床上叫起时,胡候睡眼惺忪地告诉他,图书馆的自习室七点才开门。于是李洋爬回床上接着睡,可能实在是太困了,谁知这一觉睡到了九点,等他再度起床时,温暖的太阳已经照到他屁股上。而葛春七点半赶到图书馆自习室时,发现所有座位已被占满,许多无人的座位上扔满足了书包和课本。他绕自习室一圈,很希望能找到一个未被覆盖的角落,可结果是一无所获。他只好失落地站在门口,迎着冷风等待方瑜们的到来。等到方瑜领着室友于八点到达时,只看到葛春般垂着手低着头像个门卫立在门口,方瑜立刻面无表情地绝尘而去,走时丢下一句“占不到早说嘛,耽误我们的学习时间。” 从此葛春和李洋绝交。 葛春痛定思痛,日日起得更早了,成了和胡候一样勤快的劳模。 李洋出师不利,但仍不气馁,他开始加入我和胡候的队伍。自习室就那么大,那天张芸芸的钢笔没墨水了,偏偏她又习惯用钢笔,找了一圈,没谁有墨水。消息很快传到李洋这。他赶紧凑上去说,“我宿舍还有一瓶,蓝黑的,刚好配你这钢笔用。你要不要吗,我现在就去拿” 张芸芸一改往日的冷若冰霜,这次口气变得很亲和:“跑到宿舍去,会不会很麻烦” “一点不麻烦,刚好坐久了,我想出去走走呢。” “那就谢谢你了。”张芸芸声音很轻。 于是李洋马上跑了一趟学校生活区的文具店,十几分钟后上气不接下气地回来,一盒崭新的英雄牌蓝黑墨水送到张芸芸跟前。 张芸芸一看墨水竟然是全新的,心里大概也明白了一切,但表面上却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她小心翼翼吸满了笔管,随即彬彬有礼地送还了李洋,李洋忙说宿舍还有你就留着用吧,被张芸芸一口拒绝,只是拒绝的时候,不再看她冷冰冰的,脸上满是笑容,似乎还带些绯红。所有这一切,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 接下来的故事,不讲你也猜得出来。李洋日日晨起占座位,张芸芸脱离方瑜们的队伍,单独和李洋坐在了一起。俊男美女的两个身影在自习室进进出出,人人看了交口称赞,说这真是天造一对,地设一双。男的高大威猛,女的俊俏可人,简直应该拉去拍偶像剧。 从此李洋的开销日益加大,每次出门前都把自己收拾得人模狗样的,衣服都挑品牌了,什么与狼共舞,耐克阿迪,最次也是李宁。上自习时水杯也不带了,天天买两瓶可口可乐,有时也会买一瓶,易拉罐的那种,两根吸管放进去,他和张芸芸凑在一起面对面地眼对眼地一人吸一根,看得旁人面红耳赤,目瞪口呆。 “这就叫恋爱吗?”我问胡候。 “废话,不叫恋爱叫什么?”胡候反问到。 我无语。此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冰冷只是女人外表,事实内心都是渴望燃烧的。 (李洋和张芸芸的恋爱节奏要慢,张是块难啃的骨头,一定要放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