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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记者 温如军) 日前,深圳律师庞琨向湖北省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希望公开奖励李娜80万元的法律依据、资金来源和审批流程。, ~ r* o% |! C7 s p
今天上午,庞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觉得这样的奖励有违财政公共性的政策和财政支出的基本伦理。”
; r$ {% _" ~" A* Q2 ` 1月27日上午,拿到职业生涯第二座大满贯奖杯的李娜抵达家乡武汉,中午就收到了湖北省政府送来的80万元奖金大礼包,新闻一经曝光就引起了强烈关注和激烈争论。/ S! g, O2 a' D& W7 Y, Q) m
在某网站对此进行的调查中,6成以上的人表示,“用公共财政的钱去奖励似有不妥”,但也有网民认为,“李娜创造历史理所应当”。) {* I: J* ]5 ?& D
官方:按去年全运会奖励标准
' j7 D1 p+ @3 C! Q- n" N 李娜回国后领受湖北省政府奖励80万元的照片今天还在各大网站上流传,针对网友的质疑,湖北省体育局负责人对媒体记者表示,这是执行去年全运会冠军的奖励标准。
% X5 ^$ _( B5 t, x/ ]8 W 湖北省体育局局长胡德春澄清,湖北省奖励李娜的80万元并不是乱花钱,“对冠军进行奖励,这是有政策依据的。从这次奖励李娜的金额来说,我们是执行去年全运会冠军的奖励标准。”$ t& q( o9 p( @2 V5 @# `: D8 b
“李娜这次在澳网夺冠,是含金量很高的世界冠军,依照湖北省的冠军奖励标准给李娜发奖金,没有任何违规的问题。不光是李娜,任何一个世界冠军或全运会冠军,都会得到政府奖励,我们都是按照政策办事。”胡德春说。
" ^0 l3 j0 t( z7 G( a. Z0 j8 v 律师:有违公共财政政策精神8 o; i% i& c$ i6 x
记者了解到,庞琨寄给湖北省政府的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四点公开事项:一是奖励给李娜80万元人民币的法律依据;二是奖励李娜80万元人民币的奖金来源;三是80万元奖金的支出是否符合省政府财政预算支出,最后一点是80万元的奖金支出是否有合法的审批手续。+ `1 q3 V- |! |2 o; n& y0 o
“作为纳税人和关心李娜的体育迷,有权了解李娜收取此奖金的正当性。”庞琨告诉《法制晚报》记者。4 S+ m- c6 L" n& k
庞琨表示,他也是非常喜欢李娜的球迷之一,“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公民对这80万元的来源还是存在疑问,有没有合法的行政审批手续,这样的奖励有违财政公共性的政策和财政支出的基本伦理。”. V, L* k( u. l7 i% u4 o/ J5 L
对于湖北省政府的解释,庞琨认为有两个问题需弄明白,一是这样的奖励是否符合它(湖北省体育局)所谓的“政策”,二是这个政策是否符合财政支出的要点,也就是政策本身合不合法。+ a' h0 O+ T0 K4 j! r' h
“就算这个政策是合法的,这么快,有没有履行财政预算委或财政局的审批手续等程序,还是先拿出再说?这些问题弄清楚对社会有好处,有利于规范对体育或其他方面做出贡献的人才奖励。”庞琨说。$ H6 Z, r8 L1 ]! `4 ~; L. {7 j" E4 r0 b/ [
1 T. A7 B2 W; S3 D, K1 H; N$ m0 g) @敢于质疑ZF,也算是社会进步了. a' A x& H$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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