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公告 一、洋浦经济开发区简介 洋浦经济开发区是邓小平同志亲自批示,国务院于1992年批准设立的享受保税区政策的国家级开发区;2007年又批准在开发区内设立海南洋浦保税港区。 开发区位于海南西北部的洋浦半岛,处于环北部湾区域中心地带,总面积120平方公里,人口10万,是环北部湾区域距离国际主航线最近的深水良港,是中东和非洲油气进入中国的第一个节点,是我国距离南海油气资源最近、同时距离华南和东南亚成品油消费市场最近的石油化工及油气储备基地。随着炼油、油储及浆纸大型项目进入,洋浦正在建设面向东南亚的航运枢纽中心和石油化工、浆纸一体化和油气储备基地。 目前,洋浦的油品及化工产品贸易占海南外贸的50%以上,已建成总规模800万吨炼油项目、370万吨石化类项目,中石化(香港)205万方成品油保税库、中石化255万方原油商业储备基地、中海油300万吨LNG站线、国投孚宝132万方油品储运、华信石油280万方商业油品储备等5个油气储备项目全部建成投产,洋浦油气储备能力超千万立方,成为目前我国最大的商业石油储备基地。 洋浦工委管委会是海南省委省政府正厅级派出机构,下设13个正处级行政单位,3个正处级派出机构,11个正、副处级事业单位。
0 k- I* r7 W- g+ f& y7 |二、招聘计划 2017年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10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最下方《洋浦管委会政府初级雇员岗位及专业类别需求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受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 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人员; (4)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 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雇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6日8:00至2017年6月30日20: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点击:http://yangpu2017.zhaopin.com/ 进行岗位申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9:00—2017年7月2日18:00(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电话致电报考人员提出审查意见)。 六、考试内容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7月8日 9:00-11:30。 笔试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上述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证件缺漏者,不能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心理测评。 (二)面试 面试人选:参与笔试并有笔试成绩的报考人员。 面试时间:2017年7月9日 8:30-18:30。 面试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七、招聘程序 (一)面试结束后,组织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经洋浦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初级雇员招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 初级雇员招聘参照事业单位招录考察规定进行考察。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经洋浦管委会批准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雇员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并在3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初级雇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待遇 录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详见附件)的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结构为:事业单位同级别人员全额工资+雇员津贴(500/月)。 十一、联系方式: (1)电话: (0898)28836072 刘先生 (0898)28829093汪先生 (2)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大厦1302室
5 W9 f' ]& P, X0 T$ P 洋浦人事劳动保障局 2017年6月16日 ! k* }+ h6 h0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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